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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华星铸造机械有限公司 对工程技术人员奖惩办法

2015-01-29 18:31:31      点击:

潍坊华星铸造机械有限公司

工程技术人员激励办法

 

为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聪明才智,调动其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使工程技术人员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人尽其才,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对工程技术人员施行技术职务评聘制。根据个人的任职资格、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可以高聘、平聘或不聘,每届任期为3年。

2、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公司优先安排外出继续学习的机会,学习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3、对聘为高级技术职务的,其工资待遇可享受副厂级,聘为中级技术职务的可享受公司内中层正职级。

4、对业务成绩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公司根据个人特长,优先安排更重要的工作岗位。

5、对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年底享有总经理特别奖。

6、对来公司工作的应届大学本科生及以上学历者实习期间执行定级工资,实习期满后,优先安排技术岗位上岗。

7、对应聘来公司工作的专家(硕士及以上学历者)教授,公司优先安排住房,子女就学就业,并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两个月的待遇,来回车费全额报销。

8、工程技术人员在公司内取得的科研成果,公司按《技术开发项目管理规定》给与奖励,并积极向上级推荐参加成果评选。对获得上级奖励的,奖金按上级规定执行。

9、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解聘其现任技术职务。

(1)不参加公司安排的业务学习活动或学习成绩不合格者;

(2)任期内未完成公司规定的科研任务;

(3)未干好本职工作,年终考评不合格者;

(4)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10、公司鼓励工程技术人员在国家级技术刊物上发表科技论文,但论文内容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11、对来公司工作的应届大学本科生工作满三年后方可报考研究生。

12、由公司派出进行专项技术培训的人员,自培训结束起在公司服务5年后方可调离,否则赔偿公司双倍的培训费、学习期间发放的工资及报销的学习费用。

13、公司派出学习的人员,学习成绩不合格者,不享受学习期间的工资及公司的其他待遇,不报销学习费用。

14、自行外出学习的,须经公司批准,按事假处理,并办理请假手续,费用自理。